第241章 最终解释权在NYPD
第241章 最终解释权在NYPD (第2/2页)(但是陪审团重审阶段,确认雷诺兹重婚罪名成立,理由是“法律无权管控人的宗教信仰,但可以管控人的外部行为,哪怕这个行为源于真诚的宗教义务,也不受完全保护”)
(这个案子延伸出来的法律意义,就是“不能以宗教信仰为由,豁免普适性的刑事犯罪”,爆炸案属于重度刑事犯罪,有针对性的法条手段)
罗素道,“一定不能拖到开庭,必须在凌晨四点之前,立刻开始行动。”
“FBI和NYPD需要联名向上,给曼哈顿联邦第二巡回法院的常任值班法官,递交单方面的紧急动议。”
“把布伦南博士提取出来的这份华府爆炸残骸,还有据此而建立的高精度三维建模,以及工业级PETN炸药参数,全都准备好,列为最高保密级别的安全物证!”
“曼哈顿不是还有一颗炸弹吗?你们这帮科学家,如果有条件的话,不管用数学还是物理模型,尽可能推测出其爆炸的大概倒计时!”
“保证严谨的同时,还得能晃住法官!”
杰克眉头一松,“把关键文件信息,列为最高级别的涉密证据!你难道想要我们动用国家秘密特权?”
“不然呢!你在之前的决策中,已经将事情彻底定性,这就是一场恐怖袭击!”
“那谁敢保证犯罪分子不会刻意制造出第二个久幺幺?”
“毕竟就连双子塔那次的恐袭,都还没嚣张到在华府搞爆破!现在还等着不启用国家秘密特权,你留着过年吗?”
(国家秘密特权:在民事诉讼里,联邦政府可以进行如此主张,比如某些文件、信息一旦在法庭证据开示,或者庭审公开,会损害国防或外交国家安全,法院不能强迫政府交出这份涉密证据)
(这个不是成文法,是最高法院判例创造出来的规则,得由主管部门的首长亲自审阅评估风险,才能签发)
(而前面我们也说了,这件事有总统的指示,所以逻辑上是可以搞到手的)
“我可以向上申请,我们的背后虽然站着一尊大人物,但是不能横冲直撞,要把事情办好的同时,还得办的漂漂亮亮!”
“你明白我意思,罗素!”
杰克再三强调。
“放心,你尽管去申请!”罗素打包票。
他最喜欢丧事喜办了!
“如果国家秘密特权申请下来,我们配合单方面的闭门阅卷动议,要求法官只能一人在密室阅卷,且原告民权律师完全不得不知情,完全不得不参与!”
“根据联邦最高法院关于特权证据的裁决,只要法官在密室里亲眼确认,连环恐袭的倒计时威胁,真实存在于曼哈顿!”
“那么……受制于国家安全豁免条款,法官无论在道德上,还是法理上,都必须签署程序中止令,将民权组织的侵权诉讼,进行一个无限期的冻结!”
“什么时候解锁呢?那必须直到反恐战术警报完全解除才行!”
“那么什么时候完全解除呢?这块的解释权,就完全掌握在了NYPD的手里!你们想什么时候宣布解除警报,取决于安置、替换那些监视数据的所需要的时间!”
厚礼!谢!
曼?
这么玩?
“还没结束!”
……
(爆第三更)